本网讯(见习记者 林森 通讯员 杨达武8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予军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县人民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大南坂镇多元化解中心及青年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盘陀镇司法所及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交谈讨论、查阅卷宗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配备、经费保障,县司法局和县法院开展业务指导以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运行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抓平台,规范多元化解纠纷。加强和完善县级、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建设,优化访调、公调、检调、诉调机制,做到及时发现纠纷、排查纠纷、化解纠纷。要抓阵地,强化品牌调解室建设。加强调解阵地建设,发挥当地调解员“人脉熟、地理熟、情况熟、业务熟”的优势,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打造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品牌。要抓宣传,不断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新兴媒体加大《人民调解法》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人民群众认识、了解、支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抓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严格落实责任,转变工作观念,提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