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凌娴 通讯员 洪木杰)救助困难群体是社会爱心的体现,是政府爱民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漳浦县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逐渐增加。一旦出现逃逸或者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等情况,抢救事故受害人的费用筹集就成了难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漳浦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风险管理机制应运而生。

  近日,交通事故受害人王某的父亲将一面锦旗送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手中,感谢交警为他们申请了37.5万元的垫付救助金,让他们一家人看到了生活的曙光。

  2017年国庆节,王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国道324线上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王某重伤被送医院抢救。事故发生后,陈某因驾驶证过期未申请换证怕被处罚,向民警谎称该车是副驾驶室的朋友驾驶的。陈某被认定属肇事逃逸。

  由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不赔偿商业险。陈某家庭经济条件无法承担王某的高额医药费用,只向王某支付了近两万元费用,这对于花费了70多万元抢救费的王某一家来说,简直是微乎其微。面对高额的医药费用,王某一家人花完了家里多年积蓄,变卖了家里值钱的东西,并背上46万元外债。

  经司法鉴定,王某被评定为二级伤残,附加一处八级伤残,需长时间依赖护理。办案民警多次向肇事者陈某及其亲戚做思想工作,要求陈某及时筹集更多资金承担本事故该承担的责任、费用,在无果而终后,民警帮王某启动了漳浦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风险管理机制,分两次共申请垫付救助金37.5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对那些因肇事方无经济赔偿能力,或肇事司机逃逸,或医药费昂贵等陷入困境的“特殊”交通事故受害方而言,无疑就是“救命金”。目前,王某父亲已收到两笔救助金,表示将继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儿子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