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徐雅丽 黄艺欢)以租赁为由租借车辆后私自抵押借款,实施诈骗。经漳浦警方多方查找成功将车辆追回。6月27日,漳浦警方将涉案车辆发还群众手中,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日前,经侦大队民警接到某商行负责人报警称,今年3月,其商行将一辆宝马牌轿车租给陈某,租期将至,商行一直联系不上陈某,请求民警帮忙处置。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该商行展开调查,经连续开展线索排查、蹲点守候等相关工作,民警发现涉案车辆出现在厦门。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火速前往厦门。原来,陈某将该车开至厦门进行抵押借款后失联。经多方努力终追回被骗车辆,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警方提示: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车辆时,要仔细甄别风险防患未然,通过多方面了解租车人的身份、个人信用、经济状况、租车用途等,降低租车风险。当别人用抵押车辆借款时,贷方对于车辆信息不明的要谨慎,对于一些真假难辨的证件,应向发证机关查询核实,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避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