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潘妍 陈奕睿 实习生 郑佳芃)作为一名转业干部,他退伍不褪色,保持着军人雷厉风行的干事风格,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坚守初心使命,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事司法工作期间,他自己总结出了“调解三字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的“贴心人”。他就是漳浦县司法局绥安司法所所长—刘坤江。
今年6月份,漳浦县司法局绥安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离不开刘坤江的努力。事情还得从2019年5月26日说起,罗山村村民朱双龙承揽庄勇信在长桥镇割后村的鹌鹑棚顶水管安装,不慎跌落摔伤。案件经县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民事判决庄勇信赔偿朱双龙因受伤造成的损失161535.93元,但庄勇信不服判决上诉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该案件在执行期间,庄勇信未能履行法院判决支付义务,引起纠纷。
据朱双龙姐夫朱相布介绍,县法院判决后但被告没有履行,派出所又多次出警,并进行调解但没有进展。朱双龙是家庭的主心骨,以前整个家庭全靠他一个人支撑,现在全家人精神上和经济上都有压力。
面对这起较为棘手的积案,有多年基层经验的刘坤江积极主动介入,用心用情展开调解工作。
“用爱做调解,真心换民心。”刘坤江说,当时他接到案情后马上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倾听对方的心声,理解对方的难处,并站在受害方的位置,分析利弊关系来做思想工作,切实做到协商式沟通。
在刘坤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下,2022年6月6日,罗山村民朱双龙向绥安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
虽然刘坤江到绥安司法所上任还不到三个月,但已经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2件,涉案金额175.3万元,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9%以上,没有一次因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显著成效。刘坤江在上任之后,还对所里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再规范,让社矫对象严格通过“福建在矫通”进行打卡,以更准确及时掌握他们的行踪。
目前,绥安镇的社矫对象达92人。对此,刘坤江坚持“严管加厚爱”,对于矫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制度,他毫不含糊,但面对身体不便者,他也贴心地提供“上门服务”。
多年以来,刘坤江在基层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热心司法行政事业,以自己的真诚之心,赢得了辖区内广大群众的认可,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称号,2021年12月还被福建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授予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将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做广大人民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守护神'。”刘坤江说,下一步,他将把平时工作中总结的调解“三字经”和“七个字”工作法 ,毫无保留地与同事们分享和推广,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以“第一时间、最小成本”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隐患,构筑起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