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惠东)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利民的作用,近日,漳浦县司法局以“3.5学雷锋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主题活动。
活动中,漳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官浔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官浔镇康庄村村民王某丹家,现场为他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王某丹十分感动,连连表示感谢政府部门的帮助。
原来,王某丹在今年1月2日到镇区市场购买物品,回来途中遇到一辆挖掘机在路边进行排污管道改造作业。挖掘机倒车时后轮扎伤其右脚,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现承包方与挖掘机机主互相推诿,均不予赔偿。他因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加上行动不便无法前来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得悉情况后,决定为他提供上门服务。
当天,漳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与佛昙司法所工作人员还来到佛潭镇吟兜村村民杨某惠家进行跟踪回访。
据了解,2021年,杨某惠受雇邻村雇主海上捕鱼,作业中被机器击伤,肋骨多次骨折,神经受损,雇主只愿意赔偿医疗费,无奈之下申请法律援助,起诉至漳浦县人民法院后,裁定案件移交厦门海事法院受理,判决后雇主不服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维持原判,判决后雇主拒不履行,法律援助律师又为他申请强制执行,现赔偿款人民币十四多万元已执行到位。回访中,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工作十分满意。
据悉,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法律援助申请上门服务,是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利民一项重要举措。此次漳浦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改进了服务,温暖了民心,提高了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的形象进一步深入民心,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这一便民利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