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志鑫)1月26日上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达文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予军、吴水跃、何北贡、王赐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许建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建辉及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根据县长吴丁顺提请,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杨水寿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鸿辉同志为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卢辉达同志为漳浦县教育局局长;
洪艺明同志为漳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苏诚斌同志为漳浦县公安局局长;
许九德同志为漳浦县民政局局长;
黄艺军同志为漳浦县司法局局长;
黄文元同志为漳浦县财政局局长;
陈湘海同志为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龙喜同志为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志明同志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志刚同志为漳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森辉同志为漳浦县水利局局长;
林志强同志为漳浦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毅卿同志为漳浦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王志伟同志为漳浦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乙滨同志为漳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柯文伟同志为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叶达国同志为漳浦县审计局局长;
陈建才同志为漳浦县林业局局长;
吕坤新同志为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王瑞东同志为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洁秋同志为漳浦县统计局局长;
陈再荣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王志勇同志为漳浦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会议宣布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任命欧阳伟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邱小斌提请,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杨福财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免去林龙法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达文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