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世昌)为进一步促进府院良性互动,发挥府院信息沟通、判前协调、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月12日下午,漳浦县人民政府、漳浦县委政法委、漳浦县司法局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芗城区人民法院、漳浦县人民法院联合在漳浦县人民法院召开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

漳浦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苏诚斌,法院院长邱小斌出席会议。漳州市中院、芗城区法院、漳浦县委政法委、漳浦县公安局、漳浦县司法局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芗城区法院2021年度涉及漳浦县、古雷开发区行政案件审理情况的通报,及漳浦县法院2021年度涉及漳浦县、古雷开发区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情况的通报。会上,参会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对《漳浦县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对接及府院互动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苏诚斌要求,要强化沟通联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府院联络途径,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增进与芗城法院的沟通对接,推进府院互动机制走深走实。要强化协调化解。探索创新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加强工作互动联动,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多方合力,切实将更多行政争议依法依规化解在基层,减少不必要讼累。要强化资源共享。加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优势互补,增进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法治权威。

漳州市中院行政庭庭长盖华丽指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化解行政争议,避免程序空转;要突出源头预防,注重前端化解,提升行政机关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要强化委托协调,加强跨域协作,形成多方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据悉,2021年,漳浦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提请研究制定《漳浦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经协调撤回3件,无发生行政复议申请人因不服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下一步,漳浦县人民政府将以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和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把古郡金漳浦建设成为活力新产城、生态富家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