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台综合报道)12月3日-5日,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宣传部、统战部、司法局、台港澳办、党校、漳浦一中、二中、三中、五中、六中、道周中学、达志中学、职校、电大等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巡察情况反馈,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19年6月至8月对以上单位开展巡察。巡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突出“四个落实”,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先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提出要求。
巡察中,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抓好整改落实,3个月内向县纪委监委报告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