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日前,县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通告》要求:7月7日—8日高考期间;7月18日—20日中考期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禁止早晚有产生噪声扰民的娱乐健身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在县城区内特别是在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禁止鸣笛或鸣响警报;禁止在休息时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考场及考生住宿点周边禁止敲锣打鼓、鸣放鞭炮。

  此外,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边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包括家庭装修施工);文化娱乐场所不得产生噪声扰民。

  高考期间,县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请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生态环境局12369

  县公安局110

  县住建局3106633

  县城市管理局3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