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凌娴 通讯员 洪木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句话很多人都会说,但还是有人酒一喝起来就把这句话忘在脑后。日前,漳浦交警大队在酒驾专项治理中,就碰到这么一起案例:漳浦男子陈某因儿子要结婚准备婚宴,请亲戚来掌勺,这本是件开心的事,可陈某却“乐”晕了头。当天,陈某在亲戚的热情招待下,杯酒下肚后,仍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查处。

据陈某交代,其喝了一杯葡萄酒后,抱着侥幸的心理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就被在赤湖镇北桥村路段执勤的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陈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4.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