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们好! 俗话说:“爱子爱孙爱家庭,无视安全等于零”,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近几年,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里程的延长,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伴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建学生交通安全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我们向学生家长公开致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家长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及学校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安全防范能力;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在此,建议学生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一、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言传身教。家长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遵守城市交通管理规定,不逆行、随意掉头;不闯红灯、不闯单行道;不在禁止停车路段违法停车;用自己一言一行影响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二、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万一遇到交通事故,要尽可能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处理;要及时打110报警电话求得尽快抢救,在救护人员到达之前,不要去强拉或者抱受伤者,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相应的止血、包扎等急救。 三、配合学校及交警部门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求孩子做到:红灯行、绿灯停;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靠路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在没有人行横道路段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横穿道路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教育孩子不乘坐违法运营、超员车辆和“黑出租”。为了孩子的安全,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无保险、报废车辆;不搭乘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禁止孩子拼车上下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汽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 五、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单手掌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要下车推行。 六、杜绝未满12周岁的学生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驾驶电动车。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是违法行为,家长超标电动车时,必须持有轻便摩托车(F)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必须悬挂号牌并戴安全头盔。绝对禁止未满18周岁的学生驾驶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对已满18周岁的学生,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含超标电动车)。 各位家长,“望子成龙把书读,孩子平安才是福“。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共同携手、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漳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