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吉成)漳浦县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复产复工措施,全力扶持企业应对疫情挑战、恢复正常生产。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六稳”工作十八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漳浦县将对2020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经县工信、商务和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后,给予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励,最高奖补80万元。

  对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用工服务奖补;对经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含用工调剂)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对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