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徐雅丽 陈玉荣)“太感谢你们了!倾力帮我们讨回血汗钱。”7月19日,农民工谭某领回“迟到”两年多的工钱后,激动地对漳浦县公安局赤湖海防派出所民警说道。

  2018年4月,一建设公司向赤湖镇某工厂承包厂房及综合楼等项目建设。该工程后由陈某转包建设,陈某雇用谭某等11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的实际控制、管理及工人工资发放均由陈某负责。

  2019年11月,该建设公司已向陈某支付了工程款,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但自2019年4月起,陈某便以各种借口恶意拖欠谭某等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投诉无门之下,工人们先是找到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该局对陈某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整改指令,要求陈某限期内发放工资,但陈某无视法律,拒不整改。

  今年3月,县人社局只好将该情况反馈给赤湖海防派出所,由公安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立案调查。派出所接移交案件后,立即组织民警全力侦办。经核实,陈某收到工程款项后,将款项用于其他项目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无法支付谭某等人的工资。民警释法明理,多番协调,目前,陈某已支付工资欠款并取得当事人谅解。

  据悉,今年以来,赤湖海防派出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先后帮助14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薪资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