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邱枫)日前,漳浦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部门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协调县委宣传部对文化产业相关企业加强沟通联络,了解企业链条供需关系和员工分布情况,符合条件可以复工投产的企业,及时协调县工信局和县人社局给予批准复工复产;要求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加强对影响企业复工的信息及时处理,及时会商相关单位落实好回复。
二是督促县文体旅游局加强对文化娱乐行业和旅游景点等属公共聚集场所加强管控,如未得到省、市等上级政府部门的许可,不得许可KTV、网吧和旅游景点营业。
三是协调减免招工信息费,经协调县融媒体中心采其对企业复工复产减收招工信息收费建议: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凡是本县企业经县有关部门批准后,到县融媒体中心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形式制作《招工简章》的,免予收取费用2000元/条,如复工企业以电视广告的形式播出的,免收制作费600—800元/条,只收播出费。同时,督促县融体中心要加强采写,及时报道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