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中成 林少滨 胡瑛)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根据《漳州市开展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工作方案》要求,6月8日,漳浦县住建局召开特殊消费类发票抽奖活动工作部署会,县在售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抽奖活动范围为个人消费者因刚性住房所需在漳浦县范围内购房的消费行为所取得的发票,参加特殊消费类抽奖。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抽奖范围:购买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店面、车库车位、商墅等)。首套房认定以家庭唯一住房为单位,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抽奖对象:个人消费者主动申报,提供1份参与抽奖的发票复印件,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家庭首套房证明,经县住建局审核及市直相关部门通过后取得抽奖资格。如未主动申报的,视为放弃抽奖资格。

  3.首套房查询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4.发票开具时间:漳浦县注册登记的纳税人在2020年5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的发票。参与抽奖时,发票数据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中的电子数据时间为准。

  漳浦县特殊消费类发票抽奖活动申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受理,受理地点在漳浦县住建局住房中心。奖项设置、抽奖时间、抽奖规则、兑奖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详见《关于漳州市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的通告》。中奖信息通过公共媒体、漳州通APP发布;漳州通APP提供中奖信息查询功能。

  据悉,开展特殊消费类发票抽奖活动工作旨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助力经济全面复苏,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激发消费潜力,惠及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