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金镇)为提振全市汽车流通领域的消费信心,加快疫情防控期间的经济复苏,根据《漳州市实施扩大消费需求专项行动方案》关于鼓励购买乘用车的有关要求,漳州市发布《漳州市关于促进乘用车消费活动的通告》。

  根据通告,从6月16日起,凡消费者(含企业和个人)在漳州市新购买9座以下(含9座)、主要用于乘坐的汽车,所购的裸车单价不少于50000元,且在本市上牌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每辆3000元补贴。单个消费者限申报一次、最高不超过5辆,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0元。

  上述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活动有效期内在本市报废注销或售出本消费者原有的漳州号牌旧乘用车,再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仅报废或过户原自有车辆、未购买新车的不予补助。以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开具主体,必须是在漳州市注册和实际纳税的法人企业。

  6月22日8:00开始,消费者可在“漳州通”平台上注册并高级实名,填写相关资料后依次拍照或扫描上传“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相关资料。“漳州通”平台将按成功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顺序确定补贴资格顺序。据了解,此次全市购买新车补贴总数不超过10000辆,以旧换新补贴总数不超过2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