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潘妍 林金镇)蓝应元(1718—1788),字资仲,号春圃,又号古萝。漳浦赤岭人,历官翰林院检讨加一级、掌云南道监察御史、吏科给事中、通政司参议、太常寺少卿、光禄寺卿、大理寺卿、礼部右侍郎、礼部左侍郎。
蓝应元为官30多年,廉洁自持。致仕时,囊空如洗,京城同僚好友钦敬他的清廉,称呼他为“佛”。据传,乾隆皇帝批准蓝应元乞休还乡时,念其一生清廉,赐给他一段一丈八长的木头,让他回乡盖座大房子,安度晚年。蓝应元本可以利用皇帝御赐的这段木头来敛财,一路上见到有钱人的房产、地产,把木头一横,说是皇上御赐的宝物要经过,对方要么给钱,要么拆房。这一招,闽南话叫“横赶直赶”,也就是横行霸道,强征暴敛。但蓝应元放弃了皇帝御赐的敛财良机,把那根丈八木头悄悄运回漳浦,珍藏在家里,亲笔撰对联:“余无他事,现垦田耕半亩;居有别室,旧藏书读一生”,从此在老家山村深居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