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吉成 通讯员 陈秋芬)6月6日下午,副县长陈美慧带领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旅、县公安等相关负责人到沙西、旧镇、佛昙等地检查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县领导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活动的审核审批,维护安全秩序,督促活动各方全面执行龙舟下水应同时具备7个条件,即:龙舟下水的日期、水域、下水点必须报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并报活动组织部门审查备案;龙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规定的水域内活动;龙舟上的旗帜、标志要颜色鲜明,真正起到警示作用;上龙舟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救生衣;每艘龙舟必须落实负责人,与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舵手、鼓手、锣手“三手”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签订责任状;龙舟必须安全适航,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坚决落实4个严禁,即:严禁未成年人、年老体弱、不熟悉水性、饮酒过量及不宜剧烈活动的人员上龙舟;严禁携带危险品、烟花爆竹等与划龙舟活动无关物品上龙舟;严禁龙舟随意穿插、掉头,船速过快,无序划行,故意撞船,超越重点水域设置的临时警戒线;严禁以划龙舟活动为名进行其他非法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正确引导、规范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抓细做实划龙舟活动的各项安全防控工作,杜绝因划龙舟活动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