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洪木杰)国庆中秋长假,亲朋好友难得相聚,少不了把酒言欢。酒过三巡后,总有些驾驶员朋友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警告抛在脑后。
国庆、中秋当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整治酒驾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0时20分许,雷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自碧桂园某饭店行驶至和康大道与麦市街交叉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雷某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酒驾。
雷某表示,当时自己听不进女友的规劝,认为自己喝得不多,回去路程差不多就一公里而已,就侥幸开车回家,不料只开了不到500米的路程就被查了。民警当场依法对雷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雷某也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的严重性,并表示将以此为戒,来教育更多身边朋友。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两节”期间,他们将严格按照“严查酒驾不松懈、酒驾整治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专项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