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第3号通告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聚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特向广大人民发出紧急通告:
1.非必要不往莆泉厦。全县人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莆田、泉州、厦门,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点对点”往返,不外出、不聚集。如确需前往的,须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非必要近期不返浦。近期非必要不从莆田、泉州、厦门返浦。确需返浦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报备。8月25日(含)以来从莆田市、8月28日(含)以来从泉州市、8月29日(含)以来从厦门市等地区入(返)浦人员须第一时间报告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并严格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3.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乡镇场(工业区、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居(社区)要落实落细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负起“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的职责,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落实好个人的防控责任,切实闭好疫情防控最后一环,筑牢群防群治的防控体系。
4.在全县范围内暂停中秋博饼、民间信仰、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大型群体性聚餐活动。
5.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所在村居(社区)。
6.防聚集、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营业场所应佩戴口罩并主动亮码,不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全县所有公园、景区、农贸市场、宗教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博物馆、棋牌室、麻将馆、游乐活动场所、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商场、超市、餐饮店、电影院、网吧、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同一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应通过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全县所有棋牌室、麻将馆暂停对外营业。
7.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改变等症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8.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
9.各单位、乡镇、村居(社区)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杀。
10.广大群众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每位市民都要积极接种疫苗,早接种早受益。
11.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