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洪锦城 通讯员 苏秀花)4月16日,漳浦县官浔镇康庄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损毁苗木引发的纠纷。
官浔镇康庄村村民王某与陈某都是种植苗木专业户,双方土地相邻。2019年底,陈某在自家苗木地种植巨尾桉树苗。今年4月初,王某发觉长大的巨尾桉叶冠已延伸至自家苗木地,遮挡了其绿化苗的生长,侵犯了自家权益,心中不满。4月13日,王某未与陈某协商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砍毁靠近自家边界的16棵巨尾桉树。陈某知晓巨尾桉树被砍伐后,自觉财产受损,心中愤懑不平,双方争吵、互相谩骂,僵持不下,矛盾愈演愈烈。康庄村调解员王凤顺获悉这一矛盾纠纷后及时介入,调解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并各自做思想工作,阻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待他们情绪平静下来后,劝解双方当事人于4月16日进行调解。
4月15日,调解员王凤顺再次实地查看了苗木地后,分别到双方当事人住所听取双方的意见,争取减少分歧,寻找调解突破口。当事人陈某觉得自己的巨尾桉树被私自砍伐,需要王某给予相应赔偿,而王某觉得巨尾桉树长没多高,价值并不大,不愿赔偿。调解员对王某未与他人协商就私自砍伐巨尾桉树这一冲动做法指出错误,告知其此做法不可取,且此事自己有错在先,换位思考,理应第一时间向对方道歉,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通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律、道德伦理常识沟通做思想工作,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道歉,但对赔偿问题仍只字不语。
4月16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问题仍各执一词,你一言我一语,眼看双方“火药味”又逐渐升级。调解员王凤顺及时制止,并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解剖分析,晓之以法,动之以理,讲事实,摆条理。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王某最终表示愿意给予一定赔偿,并且不会再私自砍伐陈某的巨尾桉树。陈某也表示可以在边界处留些距离种植巨尾桉,尽量不影响王某的绿化苗生长,双方相互赔礼道歉,一致同意和解。
于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和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