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金镇)为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一)》,明确向全省39个镇下放77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漳浦县绥安镇名列其中。

  依照我省《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列入此次改革的经济发达镇由省委编委确定的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转型而来。这次下放的77项权限中,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类18项、行政执法类59项。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类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经济发达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签订委托书后实施,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不得就委托事项再行委托;行政执法类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依法实施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经济发达镇被赋予相关权限后,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