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方献瑞 张汉斌 黄惠珍)为进一步减少诉讼案件、节约行政及司法资源,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漳浦县司法局旧镇司法所依托“公调对接”平台,大力整合镇区调解资源,充分发挥司法所与该镇派出所优势,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筑牢基层维稳平台,多措并举推进“公调对接”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多部门联合参与。在该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组织指导,旧镇边防派出所、旧镇司法所、旧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挂牌成立旧镇镇快速联合调解工作室。根据矛盾双方所属的村居,矛盾类型,各单位各司其职,进行密切配合,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及时快速调处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无缝式公调对接。注重加强信息共享,做到村居、社区两级调委会与辖区派出所、边防所、警务室紧密结合,调解员与民警相互联系,实现纠纷信息的互动沟通与共享,及时发现纠纷苗头;规范明确公调对接中受理纠纷的类型和范围,对符合调解处理的因民间纠纷而引起的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损害赔偿事项,民警与专职调解员共同调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针对性精准施策。“公调对接”机制实施后,将派出所、边防所的“刚性”与人民调委会的“柔性”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派出所接到民事案件警情后,指令民警先期处警,控制事态,固定现场证据,便于纠纷调处时有理有据;另一方面处警民警对接报的一般性民间纠纷,能够现场调处的,由“快速联调工作室”先行调解。对事实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现场能调解结果的纠纷,处警民警应在《接处警登记簿(表)》上书面记录警情内容、处置措施及处警结果,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签订调解协议书。对现场不能调解或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经当日值班所领导审签同意后,填写《纠纷调解移送单》,移交司法所进行跟踪调解。在所有调解结束后,制作调解卷宗并归档,后期仍需跟进回访并及时记录。

  四是满意度显著提高。“旧镇快速联调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从法律、道德和情感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既化解矛盾,又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当事人对政府执法的认可度,也进一步提升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公信力。同时,当事人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调解[链接]中和睦地解决矛盾,既不损害到自身的利益,也省去不少麻烦与诉讼成本,致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据统计,自2017年初以来,旧镇司法所共受理共调对接案件45起,成功调处45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接受群众赠送的锦旗6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