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方献瑞 黄惠珍)7月16日下午,漳浦县司法局旧镇司法所在110报警网格平台接收到一起赵某凤与赵某和离婚后又产生新矛盾的纠纷案件。

  接此案件后,该所调解员向所长报告反映,平台还未接收到案件时,他在7月16日早上已有介入调解,因双方当事人下午又起纠纷,被带到旧镇派出所调处。据了解,该婚姻纠纷起因是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向漳浦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经漳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于2020年6月6日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县城商品房和小型客车进行分割,同时还判决赵某和向赵某凤进行经济补偿,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在,当事人赵某凤以诉讼所提出的自建房属共同财产,未分割为由,要求赵某和就此再行分割,双方发生争执时,赵某凤致赵某和母亲受伤,赵某凤自己也受伤,已多次报警。

  为防止纠纷进一步升级,该所联合旧镇派出所立即启动“公调对接”,并邀请律师组成联合调解组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联合调解组兵分两组,分别找当事人双方了解各自的想法与基本诉求,并讲清讲解婚姻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于7月17日开展面对面调解。联合调解组根据双方的想法,依法依规提出合理性的解决方案,并征得双方一致同意,最终,随着当事人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落笔签字,一起离婚后又产生矛盾的纠纷案件因联动调解而化解成功,有效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切实维护辖区内的和谐与稳定。

  8月12日,该所工作人员开展电话回访,当事人双方对该所调解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