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志鹏)根据群众反映,国营白竹湖农场和坑作业区村民蓝明葑在寨内斜违建猪场,侵占林地,违法砍伐森林,偷挖高岭土、矿产资源,造成水污染、居民用水困难,要求严肃查处。12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前亭镇政府,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猪场为漳浦县众森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有漳浦县2020年适养区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现场核查未建设猪舍,该地块原是抛荒多年的高岭土采矿点。该公司平整土地是为了投建养猪场,未偷挖高岭土、矿产资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宜林地从事养猪活动的不需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但需要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报备。下一步,县林业局将督促业主备案林业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