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

  各沿海乡镇海管站、内陆乡镇农办:

  为持续推进现代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闽海渔电〔2019〕79号)文的精神,支持项目类型为:①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基地、全塑胶养殖渔排、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生态养殖网箱平台、水产种业基地、标准化莲(稻)渔塘等建设项目(这七类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800万元);②外海智能型养殖网箱系统(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③筏式养殖玻璃钢撑杆、筏式吊养浮球(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等新型养殖设施装备等设施渔业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筛选上,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在建项目、近期竣工项目、预期开工项目建设内容均应达到《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闽海渔〔2018〕214号)。

  请各乡镇海管站(农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严格把关,筛选上报积极性高、对标建设的业主单位,于4月25日前报送县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许智海,联系电话:3201119。

  附件: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闽海渔电〔2019〕79号)

  2.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补助标准

  3.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汇总表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