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始终聚焦巡察整改工作

  2018年12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党总支书记黄金聪为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党总支和各委室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深刻反思,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对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坚决按照巡察组要求,以明确的态度、有效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升。通过巡察,让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一次全面“整体把脉”,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体现了县委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二是强化整改落实求实效。2018年12月17日召开机关党总支成员和委室负责人会议,就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并印发各委室、派驻机关纪检组组织实施。2019年1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要求机关党总支成员、各委室主任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在实际工作中立行立改、务求实效。2019年1月25日,结合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总支成员和各委室主任再次聚焦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就未整改到位问题提出落实意见,确保1月底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建章立制抓长效。机关党总支和各委室以注重长效、彻底整改的决心,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设立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机关“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力求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共漳浦县委转发﹤中共漳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着力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督查,加大贯彻执行工作力度。二是督促乡镇人大落实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已经于2018年12月之前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及时设立法制和财经两个专门委员会。漳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决定设立漳浦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以及司法和监察委员会。四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督查。已列入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由教科文卫委和城环委牵头,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开展工作督查,并建立长效机制。

  2.关于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上发挥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研。贯彻新发展理念,修订完善《财经委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财政经济调研和监督,着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二是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向村级延伸,设立村级代表联系点8个,代表联络处1个,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以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代表履职制度化、常态化,促进新时代人大在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三是推动社会治理建设。制定完善《信访办工作规则》,加强信访案件排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合法诉求,引导上访群众合法合情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四是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出台《漳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不断改善民生问题,努力让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加符合群众意愿、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好群众最急最忧的现实问题。五是推进绿色发展。2018年7月18日至31日赴各乡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察,重点视察生猪、牛蛙养殖污染整治及矿山整治工作,推动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8月9日开展《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六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有力抓手,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作为有效平台,持续深入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拾初心再出发”等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同时,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立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无偿献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打扫县城主街道麦市街环境卫生等形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3.关于干事创业担当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有利于新时代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我县“四大重点区域”、“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县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土地管理法、教师法执法检查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各级各部门有力有效的解决问题。三是积极做好精准扶贫有关举措。落实“四下基层”工作法开展调研、视察和跟踪督查,在分级诊疗实施、学前教育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等涉及民生事项,着力于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不断解决“四难一差”问题,助力推进全县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活动。与旧镇镇后埭村、狮头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做到定期联系走访,制定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12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一步深入学习《县直机关党工委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浦直委[2017]21号)文件,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支部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2018年共召开10次党员大会,召开18次支委会,上党课6次。二是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做到每次会议记录有签到表、有图片,内容真实、准确、清楚、完整。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不深入、学习形式单一,讨论交流少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表,出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要思想>三十讲的通知》。2018年,共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13次,并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同时,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到盘陀镇产山“红军林”、大南坂镇蔡新故居、石榴镇车本村等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重温革命历史,重走红军路,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6.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蔡某本人和经办人陈某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党员在工作变动后,需及时通过党员e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省外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7.党费补缴工作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2008年至2016年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补缴党费清单进行重新排查核实,对党费补缴不到位的蔡某和经办人陈某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要求蔡某及时补缴党费198元。同时,进一步完善规范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按照每个月足额收缴党费,并做好党费收缴清单、党费证、现金台账及党费收缴公示工作等。

  8.离退休党支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换届工作。进一步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离退休党支部党员党费收缴由离退休党支部负责,保证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及时、足额、规范。

  9.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党总支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责任清单指定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人人发言,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两次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学习《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乡(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浦委组通〔2019〕1号)和《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浦委组通〔2019〕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流程和方案,抓实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问题整改、互相批评等关键环节,确保党内组织生活规范、高效、有序召开。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明确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管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在经常、落在实处。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条例》《准则》等党纪法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将“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和工作落实到位。

  11.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定期抽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落实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督促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片,利用各种会议以及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好廉洁过节的“关口”,狠刹不正之风。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科学设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预警,责令限期整改。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公务接待不规范、报支手续不齐全以及存在异地接待的问题,在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接待经费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对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明确对无公函或通知、邀请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凡违反此规定以及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由接待人员自理;严禁异地接待,对异地接待发生的接待费由接待人员自理;对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并于接待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1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严,车辆入库管理和维修报支手续不规范,维修项目繁多、费用高问题,办公室结合公车改革,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漳浦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制度,规范派车手续,严格遵守和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对2017年7月份公车改革后,加油充值卡没有及时收回并申请退回剩余油款的问题,办公室指定专人追缴未上缴的加油充值卡、申请退回剩余油款,于2018年12月3日已全部收回剩余油款合计人民币24301.89元。

  1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项目繁多且整改未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组织清退违规津补贴,至2019年1月25日已清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七一”座谈会伙食补贴21人次合计人民币2100元、登山活动伙食补贴30人次合计人民币3000元、人大系统书法比赛奖金7人次合计人民币3500元,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清退并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规范津补贴“1+x”专项督查,确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不反弹。

  16.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超范围、超标准报支的差旅费及时清退到位。同时,修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差旅费报支手续,对本行政区域外的差旅费实行一事一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差旅费实行每月一结,对出差人员的主要工作填写要求具体、详细、真实,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报支或虚报冒领差旅费行为发生。明确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公务活动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17.关于慰问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修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机关慰问工作作出新规定,明确要求不再对非本单位的人员发放慰问金。并对本单位人员慰问活动进一步规范,凡本单位在职人员慰问由办公室或工会牵头组织,有关委室参与。慰问金统一由办公室或工会按规定支出,其他委室不再支付慰问金。坚决杜绝慰问金额偏大、慰问范围广、一事多次慰问现象发生。离退休人员慰问由离退休党支部按规定组织实施,慰问金从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列支。

  18.关于“四风”问题依旧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接待用茶和会议用茶的使用规定。接待用茶费用严格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上一年度末在编实有人数(不含借用、聘用、挂职干部)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人均支出标准予以报销;会议用茶严格按参会人员每人每半天用茶5元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建立接待用茶和会议用茶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实行领用制度。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严禁铺张浪费现象发生。每年开展接待用茶和会议用茶开支专项督查,加大对购买高档茶叶用于招待或会议等问题进行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其他问题

  19.关于机关各委室预算经费使用不当,与正常履职需要关联度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照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在保障机关各委室正常履职需要的同时,规范机关各委室预算经费使用,形成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于2019年1月3日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推进机关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规范化。

  20.关于会计核算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禁止随意调账。规范财务开支,防止财务往来账科目使用随意、账目不清,今后对乡镇所需报刊由乡镇直接征订,不再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代收,以更好地体现开支真实情况。依法单独设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银行账户,于2018年4月设置工会银行账户和会计账,并严格按财务规定使用工会经费。

  21.关于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约谈相关人员,全部追缴到位虚报冒领的过路费、停车费285元、年检费650元,清退电大学费3475元。建立财务人员审核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报支手续,确保财经制度执行到位,促进机关厉行节约风气进一步形成。加强现金管理,对报支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进行银行转账支付,避免大额使用现金。建立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制度,指导专人办理办公用品购置手续和后续的登记管理,规范办公用品购置、机关设施修缮审核及审批等工作。

  22.关于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指定专人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清点登记。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和采购办公设备的登记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提高机关集中采购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印制费超过5万元的印刷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机关党总支和各委室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没有休止符,目前还有一些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需要收尾,今后仍有不少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落实,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切实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

  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已列入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督查。

  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和城环委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6-3221037;传真:0596-3221155;电子邮箱zprdb3221155。

  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