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各县办林场、各林业贷款贴息户:
接市林业局关于2020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计划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我局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计划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贷款申请贴息的对象
1、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
2、国有林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
3、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
4、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干部和失信人员除外)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二、贴息方式
1、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每月15日前的贷款,当月计算贴息,每月15日后的贷款,当月不计算贴息);
2、贷款期限超一年的,第二年再次申报(所需申报材料与一年期一样)。
三、申报贴息计划摸底调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贷款额提交至县林业局财务股工作人员进行汇总;
2、此次申报的计划摸底调查将作为2020年申报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的依据。
请各乡镇林业站、各县办林场加强宣传发动,各林业贷款贴息户相互转告。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 0596-3207288
漳浦县林业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