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16号)和《2019年秋季漳浦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浦教初[2019]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 招生计划

  经县城区各小学对本施教区一年级适龄儿童登记后,确定招收随迁对象的小学及计划数如下:

  实验小学城北分校70人,城南小学25人,

  城关中心学校220人,黄仓小学15人,

  鹿溪小学15人,溪南小学15人,霞潭小学30人,

  罗山小学20人,京里小学20人,马坑小学20人。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域内务工的随迁对象。

  三、报名登记

  (一)时间:2019年8月20—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绥安中心学校

  (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报名登记,填报

  《2019年漳浦县城区随迁对象报读一年级登记表》,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县域外的随迁对象,需提供(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在县城区域内的有效居住证。

  2.县域内的随迁对象,需提供(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在县城区域内有效的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等);(4)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相关规定

  1.若填报同一小学的人数不超过该小学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招

  收;若填报同一小学的人数超过该小学的招生计划数,则采用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随机派位后没有被录取的根据其愿意调剂的小学给予招收,不愿意调剂的对象回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2.报名登记时选择填报城南小学的,不能同时填报实验小学城北分校;选择填报实验小学城北分校的,不能同时填报城南小学;若发现重复报名的,取消该生随机获取学位的资格。

  3.如发现报名对象提供虚假证件(或虚假信息),则取消该学生在县城区入学资格。

  4.随机派位录取定于8月29日下午3:30举行,地点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漳浦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