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编号: 2019057

  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 9月 5日之前)将有效证据和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6-3201939、0596-3201938

  公告单位: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