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19年4月15日至5月2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巡察三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6项共 40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我会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反馈的4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0条,已完成48条,未完成2条;针对反馈的问题,提醒谈话5人、通报批评5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力以赴落实巡察整改
县妇联党组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全体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力行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县妇联党组专门成立以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何惠珠为组长,副主席林丽琴、李芸为副组长,党组成员胡晓君和各部(室)负责人林桂莲、余玉梅、周小娟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丽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资料整理、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2019年8月份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县妇联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妇联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中共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浦妇党组〔2019〕3号),对16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室、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牵头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16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梳理分类,全程跟进督导。通过分析、梳理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把整改内容分为三类:第一类立即整改,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第二类边整边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边整边改,限期整改。第三类说明情况,对部分因政策解读疑惑的问题,或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体系,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整改事项不深入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整改。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 13 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群团改革工作不力, 没有按要求组建一支“专兼挂”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改革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漳浦妇联改革方案》任务要求;县妇联党组书记何惠珠亲自抓、带头抓,责任上心、任务上肩、工作上手,做到改革任务亲自部署、改革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必行、执行必果。二是将于2019年12月中旬召开县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沟通协调配备3名兼挂职副主席,按改革方案要求组建一支“专兼挂”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
(2)针对2018年以来没有开展常态化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一是继续常态化开展寻找“好婆婆”“好媳妇”等“最美家庭”活动。2018年3月以村民自荐、群众互荐、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评选表彰“好婆婆”“好媳妇”40人,力求使选树的“最美家庭”更具广泛性、代表性。二是继续向上级妇联推荐报送“最美家庭”。在广泛发动群众和家庭积极参与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推选出包括爱国爱家、大公无私、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等在内的各类优秀家庭代表参加全国、省、市级的“最美家庭”评选, 2018-2019年期间,共推送市“最美家庭”10户、省“最美家庭”5户、全国“最美家庭”2户。
(3)针对“三大攻坚战”推进缓慢,扶贫帮困成效不明显。一是组织县妇联干部以“访妇情、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对挂钩帮扶贫困户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致贫原因,帮助挂钩帮扶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等实际困难,充分激发贫困妇女内生动力和“造血”能力。二是关爱“两癌”贫困妇女,建立“筛查+救助+保险”工作模式,扎实开展“两癌”免费检查,2019年来共为7000多名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2019年共通过全国和省妇联专项公益基金会救助80名“两癌”贫困妇女;与中国人寿联合开展“关爱女性健康”活动,自2016年来共为我县4名“两癌”女性送去18万元保金,并向保险公司申请争取到1万元慰问金慰问沙西镇一名贫困癌症妇女。三是关爱帮助贫困女大学生。2019年,经贫困女生个人自愿申报,村、乡镇、县妇联逐级把关,省、市、县妇联最终确定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对蓝*梅等21名女学生每人资助2000-5000元不等的助学金,共计9.08万元,帮助她们实现求学梦想。
(4)针对落实工会相关制度不到位,正常福利没有发放。一是今年以来,县妇联工会认真按《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待遇。二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出台《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干部职工慰问管理办法》,对县妇联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离退休干部丧事的慰问做出明确规定。
2.关于驾驭主责主业能力不高的问题
(1)针对妇联党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办法不多,成效不高。一是组织开展妇女儿童维权诉求类宣传教育活动,如今年7-8月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办为期一个月5个班次的暑期亲子公益课堂,课程不仅带给孩子们充实的暑假,还普及了科学家庭教育观念、和谐的家庭关系等,得到广大妇女儿童的欢迎。二是积极联合卫健局、司法、安监等部门抓住“三八维权周”、“六一”节、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和法律法规宣传,分发“远离拐卖、安全就业”、“妇女儿童安全手册”、《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折页、宣传册上千份。三是联合县检察院、团县委、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召开“青春与法治同行”之“法治进校园”专题巡讲活动,共聘请巡讲老师15名,设有扫黑除恶、防范非法校园贷、校园欺凌、毒品犯罪、交通安全知识、防艾等六大专题。截至目前,巡讲活动已覆盖70所中小学校。四是邀请漳州市“建设法治漳州巾帼行动”讲师团成员、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黄家晖到县实验小学分校开展“儿童性别安全主题”公益讲座。五是对来电来访的妇女求助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建档,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跟踪、有回复。
(2)针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指导不到位。一是依规加强对基层妇联组织的工作指导。依据全国妇联制定的《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漳浦县妇联关于进一步夯实基础,更好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场、绥安工业开发区妇联对标开展基层妇联工作,探索基层妇联组织标准化建设。二是制定关于在县直机关、非公企业成立妇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符合条件的县直机关、非公企业成立妇委会。今年11月5日,在台企彩露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妇委会。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认真学习对照《漳浦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要充分讨论协调,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并严格贯彻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指导不到位,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协调,已于2019年5月30日与县第二实验幼儿园签订《漳浦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在漳浦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办分园的协议(补充)》,解决原《协议》没有履行的问题。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推进“大学习”热潮不深不实。一是制定《漳浦县妇联工作学习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学习例会,促进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群团工作重要指示等列入必学内容。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妇联工作实际相结合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研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今年10月,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和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和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目前已完成调研报告3个。11月4日下午,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交流会上,班子成员就各自调研的课题--基层妇联干部履职服务能力、脱贫攻坚、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等问题开展了交流探讨。
(2)针对宣传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大学习”方式单一,多以歌舞展演为主。一是提高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从全局出发加强镇村两级妇联组织的队伍建设,解放思想、创先争优,县镇妇联每年都开展各级执委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以“巾帼心向党”活动为载体,要求镇村巾帼志愿服务队,采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听得懂的语言,结合本地实际工作经常组织服务队进村入户宣传工作,推动“大学习”热潮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妇女群众心里走。如在天福妇工委组织开展茶会宣传十九大精神,组织亲子茶文化活动,举办重阳敬老曲水流觞活动,国际茶文化研讨会,两岸茶王赛等,引导台企女员工为企业谋福利,为家庭树新风,为两岸统一搭平台,贡献巾帼力。又如,携手沙西镇举办庆祝第109个国际妇女节暨“倾情礼赞新中国 巾帼奋进新时代”知识竞赛,竞赛内容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妇女十二大报告、反家暴法、新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邪教、扫黑除恶等知识,在基层广大妇女姐妹中掀起一场“大学习”热潮。
2.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出台《中共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计划》按规定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结合起来,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和集中学相结合,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10月18日邀请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作《知之深 爱之初——习近平在正定的难忘岁月》专题讲座。
(2)针对研讨交流不深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结合起来,按规定开展专题研讨会,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9月-10月,集中完成了“弘扬谷文昌创业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弘扬红军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龙江大局精神,加强政治建设”“弘扬新时代‘漳州110’服务精神,牢记为民宗旨”和“弘扬女排拼搏精神”等五个专题研,并于11月4日召开调研成果交流研讨会,县妇联班子成员分别做专题发言。做到“一把手”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及调研提纲,带头研讨交流。
(3)针对部署落实不到位。党支部结合县妇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9年漳浦县妇联“两学一做”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到抓基层党建工作中。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
(2)针对工作部署不严不实。研究出台《漳浦县妇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并严格抓好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针对阵地宣传效果发挥不明显,微信公众号覆盖面关注率低。丰富县妇联微信公众平台的推送内容,进一步提高县妇联公众号的覆盖面和关注率充分发动基层广大群众关注县妇联公众号,进一步提高县妇联公众号的覆盖面和关注率。截至11月5日,县妇联公众号的关注人数由原来的776人,增加到3560人,关注人数增长4.6倍。下一步,县妇联将充分利用我县各乡镇场妇联配备的490名执委、村(居、社区)妇联配备的3330名执委组织发动更多妇女群众关注县妇联公众号,以达到更广泛的宣传效果。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县妇联党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组书记每年上2次党课、其他领导干部每年上1次党课。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何惠珠上2次党课,班子成员林丽琴副主席上1次党课,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职工80多人次。11月8日上午,漳浦县妇联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报告会,会上县妇联党组书记何惠珠围绕“如何提升妇联执委履职服务能力”作专题党课辅导,县妇联第十六届执委、各乡镇场妇联干部及部分社区妇联主席等40余人参加报告会。
(2)针对民主生活会程序不严谨。9月中旬,县妇联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妇联提出的问题,经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及相关会前准备,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个别党组成员2015年底受警告处分的情况特地在对照检查材料中进行说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
2.关于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员教育落实不力。长期未参加党组织学习活动的两名退休党员,因身体不便和家庭原因,不能参加党组织活动,已根据浦委通〔2018〕21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的申请,经县妇联党支部支委会讨论通过,同意她们在家自己学习,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对于2015、2016年退休党员党费交纳不足的部分重新测算通知当事人补交党费共1560元,并上缴至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党费账户。今后对每一名党员的党费收缴比例坚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要求进行规范,收缴时间严格执行一月一收缴。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干部工作激情不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内部岗位交流与激励机制来提高干部工作干劲和主动担当意识,2018、2019年的年度干部绩效奖金均在班子集体研究后进行二次分配,对该年度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干部给予奖金倾斜,激励干部的干事热情。
(2)针对干部配备不及时。已于2019年5月配备办公室主任,根据县委《关于加强股级干部任免权限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按规定把办公室副主任周小娟同志提拔为办公室主任。因县妇联所有编制已满,现有的在编干部又不具备财务专业知识,故县妇联财务工作仍由外聘的财务专业人员兼职。
(3)针对存在顶岗现象。该顶岗外聘人员已解聘,并对外聘人员的聘用及管理进一步规范,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4)针对机构设置不健全,妇儿活动中心有阵地,无机构无编制。一是积极向县编委会申请成立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机构,争取配备相应人员编制。二是加强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钟点工管理,制定《漳浦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妇儿活动中心临时性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并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群团“四化”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忙于机关事务多,服务妇女群众少。一是制定《关于创建“先进妇女之家”活动的意见》,推动基层妇女之家运行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发掘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带动性的先进典型,不断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之家”作用,努力把妇女之家 建设成为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党政重视、群众信赖的基层组织。
(2)开展工作形式单一,实效不高。一是建立完善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力、财力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能够深入持久开展。二是不断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并组织以村为单位的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的扫黑除恶、移风易俗、巾帼创卫活动。三是搭建更有实效的宣传平台。依托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把妇女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更多有益、有趣、有效的宣传工作。今年下半年,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广大妇女儿童分别了2场较大的公益培训服务:①7-8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礼赞新中国 书香飘万家” 暑期公益课程,公益课堂共设有快乐律动、《常礼举要》-社交礼仪、中华经典与德育故事、 家长课堂、绘本阅读-快乐字宝宝5个课程班,每个课程班招收30名学员,培养儿童家国情怀、普及科学家庭教育观念,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热烈欢迎。②10月开始,县妇联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设广场舞公益培训班,每期招收40名左右学员,培训时间为1个月,先安排3期培训,该活动提高了广大妇女身体素质,帮她们舒缓工作、生活压力,获得广大妇女姐妹的热烈欢迎和支持。
(3)针对工作安于现状,主动作为不够。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让更多的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到“母亲健康1+1”“春蕾圆梦”等助困募捐公益活动中。2019年,发动筹集“母亲健康1+1”善款约18.81万元,创历年新高,居全市第一名,为争取更多全国和省级“两癌”救助名额打下良好基础;发动6个企业和爱心人士为“春蕾圆梦”捐赠5.4万元,省、市、县妇联最终对21名女学生每人资助助学金,共计9.08万元。二是因市级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暂停,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准也将有所调整,下一步,我县将根据上级妇联最新要求加以创建,发挥巾帼文明岗示范引领作用。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违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相关规定,私车公养等现象的问题。一是车牌闽E17276公车已于2016年2月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退还给漳浦广益石材有限公司。二是2017年7月公车改革后,我会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制度,统一在县车务中心用车平台申请、审批车辆。
3.关于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违规报支差旅费时有发生的问题。严格按照《漳浦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整改,已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报支的差旅费共6105元缴入国库,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会范围内通报批评。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规定追缴违规发放的各类补贴,已责令驾驶员清退违规发放的公里补贴2400元并缴入国库。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一是出台了《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明确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严格防范再次出现抄袭现象。
(2)廉政风险防控浮于表面,党组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淡薄。一是修订和完善《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党员防腐拒变能力。6月16日,组织党员、全国最美家庭翁坤林家庭和曾文子家庭参加由市纪委监委在蔡新故居举办的孝廉文化讲堂,启迪妇联干部行孝崇廉,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8月19日漳浦县妇联组织全体在职干部、部分退休党员赴闽南井冈山——车本村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红军之家”、重走红军路等方式,共同学习了解红色文化,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此外,县妇联党支部全体党员还赶赴盘陀镇革命老区——产山村参观“红军林”和荆林祖厝,聆听“产山不出丈八梁”等历史文化典故和红军革命故事。
(3)谈心谈话不够深入和全面。把谈心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抓手,坚持月报制度,严格执行谈话相关程序和内容规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月报机制,形成常态化。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主席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7人次,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6人次。
(4)落实“1+X”专项督查整改效果不明显。一是于2019年5月8日经与被接待单位沟通,如数追回额外接待的费用2184元并缴入国库。11月5日,对接待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对照《漳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管理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对票据要素不齐全的,一律不得报支。
2.关于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发挥纪检组监督作用,加强对县妇联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的监管督查,发挥“探头”作用。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按照《漳浦县关于规范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整改。
(1)针对财务把关不严,报支手续不规范。一是对2015年12月列支的水电材料费785元,开票单位和清单的单位不是同一家的问题,及时与开票单位联系,要求开票单位按当时耗用的材料,重新开具清单。二是对2018年列支广场舞比赛费用5940元,出现转账对象和发票单位不相符的问题。已要求王某某及时退款,重新将转错账户的1080元转账至发票单位账户。
(2)针对政府采购手续不完整。一是于11月5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要求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日后加强学习,严格把关,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文件规定执行。
(3)财务意识淡薄。对“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政府性捐赠收入资金管理的通知》(浦财[2014]5号)文件的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3个月的奋力攻坚,县妇联党组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巡察整改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要持续跟踪、深化推进,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落实长效机制。县妇联党组将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努力在新时代富美金漳浦建设中贡献巾帼力量。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结合县妇联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振妇联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持续开展后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着力在织密制度笼子、消除监管盲区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党规党纪,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与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的沟通衔接,积极支持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县妇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21390;邮政信箱:绥安镇青年路11号;电子邮箱zpfl2009@163.com。
中共漳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