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浦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漳浦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申报的函(浦农函[2020] 35号)精神,2020年4月22日,漳浦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今年申报的2个工厂化育秧示范点进行现场核实,并于5月12日召开评审组会议,认真检查各项目点提交的材料后,经综合评审后认为:漳浦县湖西乡黄仁金家庭农场申报的“漳浦县湖西乡苏溪村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因建设地点为大棚补贴项目用地,领取项目补贴资金尚在5年内,不适合做为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用地,且未提交租地合同。漳浦县沣煜家庭农场申报的“漳浦县石榴镇梅北村工厂化育秧示范点”材料完整、建设地点适合性、主要服务区域、面积、育供秧能力等合乎项目要求,因此一致同意:漳浦县沣煜家庭农场申报的“漳浦县石榴镇梅北村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可以做为2020年漳浦县粮食产能区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项目。

  拟确定漳浦县沣煜家庭农场申报的“漳浦县石榴镇梅北村工厂化育秧示范点”为今年拟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书面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0596-3116620(漳浦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

  公示日期:2020年5月14日至5月21日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