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综[2019]66号)的精神,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该笔项目资金用于补助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经申报,目前经营较好、较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有漳浦县合昌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漳浦县海上田园水产专业合作社、漳浦县官浔镇坤山农业专业合作社和漳浦县东安水产专业合作社。现拟对以上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2019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联合社发展项目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 7日—7月14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报告或致电县农业农村局(0596-3101176)。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