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8月4日,我局接受漳浦县山门矿区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福建省漳浦县大偏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项目、福建省漳浦县畚箕湖矿区(变更范围)饰面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漳浦县尖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福建省漳浦县鸟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漳浦县大崎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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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