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银智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长春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长集建(1992)字第246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银智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