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漳浦县霞美镇后辽村石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霞集建(99)字第19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茂发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