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长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杨美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赤集建(2009)字第048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蓝长江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