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源、周淑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和谐楼205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浦房权证漳浦字第01625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