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林三妹)日前,笔者从漳浦县委编办获悉,自党政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结束以来,该部门以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为导向,“多管齐下”巩固扩大改革成果,续写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重组新组建部门组织架构,实现人员转隶平稳过渡。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改革要求,切实推动“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结合新组建部门划入划出职责,重新设置内设股室,规范机构规格及名称,各部门“三定”规定得到了全面落实,行政和事业机构配置合理规范,运行顺畅,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改革的预期效果。

  二是再造部门和乡镇运行流程,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示。为切实厘清层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提高政府科学施政、依法施政水平,建立可追溯、可监督的权利运行体系,依托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对各部门和乡镇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同时,做好经济发达镇绥安镇放权赋权工作,对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逐一梳理论证,充分考虑乡镇承接能力,下放首批行政职权12项。

  三是强化机构改革调研和评估,推动各类机构履职尽责。强化改革调研评估,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认真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对党政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部门落实“三定”规定情况展开全面监督检查,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职能履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内容。切实建立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相互协调配合的控制约束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无序增长。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