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科研攻关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2021〕2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即日起,全县涉及“三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国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有关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防控措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整改。

  3.欢迎家长、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3103090,3103011;邮箱:zpxmjb@163.com。

  漳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