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福建省鼓励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可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构建“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中医药数据平台,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绘制全省名医名科导诊地图。
大力支持建设一批中医特色临床专科高地,到2022年,建成4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实现现有40个国家级、10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质量提升。发挥国医大师学术引领作用,建设全国一流的中医脾胃专科;弘扬林如高骨伤专科底蕴,打造南少林正骨品牌。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实现中医药应用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到2022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投入力度,争取到2022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在校本科生达10000人,研究生超过2500人;推动2个到3个中医药学科进入全国领先行列。
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到2022年,省名中医达到93人,建成22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争创新一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设有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疗效确切且价格适宜、不易滥用的治疗性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取消或降低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在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中,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