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的决策部署,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我省外贸促稳提质,近日,我省出台了2020年下半年稳外贸15条措施。

  加大对外贸主体的支持力度

  1.鼓励重点外贸项目做大规模。建立省级外贸重点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入库项目下半年外贸业绩应达到相应规模。

  2.发挥国有企业促进作用。省市县国资部门对有外贸业务的所出资国有企业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鼓励优质企业和多形式扩大外贸。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驰名商标”“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专精特新”企业、防疫物资和符合条件的文物扩大外贸。鼓励通过援外物资、对外承包工程方式扩大外贸。推动我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对服务外包企业通过海外投资、项目合作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给予支持。

  4.鼓励多渠道拓展市场。支持企业用好“云洽谈”“云展会”等平台抓订单,稳住美国、欧盟、东盟等海外重点市场和“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开展“千名律师助力出口”活动。支持参加线上“百展”或通过委托境外合作伙伴、代理商等代理参展“百展”。支持扩大对欧盟贸易。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举办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采购对接会。

  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5.加大市场采购支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鼓励做大市场采购规模,支持用好用足市场采购叠加预包装食品试点政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创新优化监管模式,支持市场采购发展。

  6.做大跨境电商规模。支持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海外仓等形式做大跨境电商业务。支持运用跨境电商平台推广。支持省内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重点国家或地区建设海外仓,拓展海外仓公共服务。支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运营企业提升综合服务。

  加大金融信保支持

  7.强化金融服务。省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及商业性金融机构下半年对外贸企业提高融资比例,对外贸重点企业融资设立绿色通道,提高授信额度,纳入融资“白名单”,合理降低融资利率,用好“金服云”平台,落实“外贸贷”和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等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等质押融资。省级财政对外贸融资落实情况良好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支持。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加大政策性担保对外贸企业信贷担保支持。

  8.加大信保支持力度。信保下半年短险承保规模及同比增幅力争好于上半年,平均费率同比下降,保单融资同比提高,出运前保险承保金额同比增长,短险平均赔付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扩大小微企业信保统保覆盖面,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加大买方信用限额支持,提高限额满足率。推广“信保+担保”,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对通过银行出口池融资产品获得融资的信保投保企业,单笔融资期限放宽到360天。探索建立我省重点行业资信库。

  9.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中国银行等银行业机构要创新汇率避险产品,积极为企业设计外汇掉期、即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方案,提供在线自助结汇和挂单结汇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积极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支持外贸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防范风险。

  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10.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2020年底前,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在2019年全省平均水平基础上分别再压缩10%。出口货物海关查验率力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低于沿海先进地区水平,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支持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推行进口大宗商品“先验放后检测”监管方式,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作业模式。加快推广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成果,拓展应用“单一窗口+智能通关+金融服务、港务服务、第三方服务”等模式,实施关、港、贸、银、税业务一站式办理,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

  11.优化涉税服务。压缩退税时间,加快退税进度。优化出口退税环境,提高发函针对性和回函准确性、及时性,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笔购进货物重复函调,对同一家企业一年内购进省内货物函调不超过1次、购进省外货物函调不超过2次。做好纳税信用修复政策宣传,推进企业依规做好修复工作,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优先流转、优先审核、优先核准、优先退税。

  12.便利人员往来。对外贸企业境外客商、管理和技术人员入境审批开通快捷通道。适当增加重点外贸企业APEC卡申办数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便利。各级外事部门精简国有企业外贸人员因公出访审批流程。

  13.畅通国际及港澳台物流通道。推动开展海空快运业务,开通境外货运航线,做大做强全货机快件、海运快件、跨境电商、国际邮件交换站业务,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厦门市做大国际航空货运业。在设区市现有奖励政策上,省级财政对洲际货运定期航线以及亚洲、港澳台定期货运包机航线、对闽台海运快件、跨境电商海运定期专线,按班次给予支持。

  强化各地绩效考核

  14.开展下半年正向激励工作。对下半年落实稳外贸工作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给予正向激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15.加快政策兑现进度。以上措施除对下半年支持有限定外,原则上一季度兑现一次,市县加快加密兑现。企业同类型支持政策,可就高但不重复享受。

  “15条措施”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广大企业可与所在地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省商务厅设立政策咨询热线:0591-87270250 0591-87815169。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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