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政府花钱请专业社工,基层百姓将享受更多“走心”服务。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17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社工人才总量达到7万人,每个县(市、区)培育不少于5家社工服务机构,城市平均每个社区有5名以上社工专业人才,村(社区)都有社工提供服务。
“社工是什么?就是我们平常见到的志愿者吗?”面对百姓疑惑,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处长王水清解释说,社工即社会工作者,他们和律师、医生一样,需要获得执业资格,相比于志愿者,社工是一份职业。
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社工在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危机干预、矛盾化解、资源链接等方面有专业优势。目前,全省社工人才总量超过4.7万人,拥有持证社工1.7万人,社工机构442家。
为加强社工人才建设,《措施》在加大培养力度、完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健全薪酬保障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机构培育力度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服务,《措施》明确,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优化基层服务供给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同时,建立区县—镇街—村居三级社工服务平台,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推广“社会工作者+慈善+志愿者”的协同机制,搭建“互联网+社会工作”信息化惠民平台,依托互联网供需平台,打造服务对象与社工之间零距离、精准化的对接机制。
“社工是社区活力的‘加油站’,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对破解基层服务力量薄弱、提升困难群众服务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大有裨益。”王水清说,《措施》的出台,将建立社工人才参与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措施》还明确了部门职责、资金扶持等,要求各地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乡镇(街道)社区配合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扩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范围和规模,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