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向商家宣讲诚信经营承诺

  漳浦新闻网讯(通讯员  苏皓晖  本网记者  薛敏灵)“这是我们专门制作的《旅游消费者维权手册》,里面有很多关于旅游消费者的一些法律维权常识,还有我们的热线电话,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权益遇到侵害,可随时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3月14日,漳浦公安边防大队在火山地质公园设立“旅游消费者维权站”,向游客讲解消费维权常识,发放宣传手册。

  为帮助群众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维权意识,3月14日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该所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进景区活动,帮助群众及游客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受到了群众及游客的好评。

官兵向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法规

  据悉,该所民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关于消费的热点话题印制成宣传单,深入辖区街市、社区、旅游景点等场所,开展消费者法律维权宣传活动,对《消费者权益法》中有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以及经营者的相关义务等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重点向群众与游客介绍识假、打假的工作经验,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假冒伪劣商品,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此外,该所民警还着重向旅游景点的商店经营者加强宣传,引导他们正当经营,并对商店出售商品进行了检查,要求商店严格把关进货渠道,禁止销售过期、劣质商品。此外,民警们还与商店、食杂店、饭店等商家业主签订诚信经营承诺,诚信经营承诺由派出所民警依据相关规定草拟,征求商家业主意见后确定,包括明码标价、不出售假货、不短斤少两、落实售后服务、热情接待消费者等内容,切实营造了“懂法、知法、守法”的浓烈氛围。

官兵设立“费者维权岗”接受群众咨询

  活动共悬挂横幅4条,张贴海报6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与销售部门签订责任书60余份,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及游客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