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漳浦新闻网(含“金漳浦”APP)相关管理办法。

一、举报信息受理

(一)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受理的有害信息投诉事件主要指单位和个人利用本单位所属网站和其它互联网媒体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事件。具有违法和不良性质的信息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举报方式

1.漳浦新闻网首页设置“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今日辟谣)”“儿童色情信息、未成年人举报专区”“网络谣言曝光台”“福建省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内含各类信息举报入口)”等,可根据各版块精准投诉、举报;

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6-3205353

3.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jzpxww@163.com

(三)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1、标题及链接地址;

2、作者;

3、发稿时间;

4、违规内容;

5、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请举报时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6、鼓励以实名方式举报,请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举报信息研判和受理

(一)举报受理部门

漳浦县融媒体中心网络新媒体部为本网(端)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

(二)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本网(端)设置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本网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端)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以上记录均报送举报受理部门进行统筹受理。

根据投诉举报问题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将投诉举报事件分为四级。第一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第二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但影响有限的行为;第三级、违反国家政策文件,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第四级、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举报受理部门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根据不同内容进行信息研判。

三、举报信息处置

1、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处置,进行“删除”“限时加私”等分级分类处置;

2、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3、不属于本网(端)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媒体;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四、举报信息反馈

及时受理处置举报线索,在线索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涉政类举报线索,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举报线索,情况复杂的举报线索,根据线索需核实的时长,确定延长办理期限,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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