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大南坂工业园M2-27、M2-2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1-06-23 17:14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毅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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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文〔2021〕96号

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漳浦县大南坂工业园M2-27、M2-2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浦绥工管〔2021〕18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漳浦县大南坂工业园M2-27、M2-2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图则》,批复如下:

一、 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M2-27-1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用地面积:36760.31㎡(折55.14亩);

容积率:上限≤3.0,下限≥1.2;

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20%;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上限≤20%,下限≥10%;

建筑限高:≤36m;

主要出入口:东、西侧。

(二)M2-27-2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用地面积:24297.06㎡(折36.45亩);

容积率:上限≤3.0,下限≥1.2;

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20%;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上限≤20%,下限≥10%;

建筑限高:≤36m;

主要出入口:东、西侧。

(三)M2-28-1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用地面积:3864.64㎡(折5.80亩);

容积率:上限≤3.0,下限≥1.2;

建筑系数:≥40%;

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20%;

绿地率:上限≤20%,下限≥10%;

建筑限高:≤36m;

主要出入口:北侧。

(四)M2-28-2地块

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

用地面积:8701.69㎡(折13.05亩);

绿地率:≥70%。

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 <20%。

四、除特殊工艺流程,工业建筑项目必须建设4层以上建筑物(不含地下层)。

五、工业建筑建筑层高不得超过 8 米,工业用地中的非生产性建筑应按相应建筑类型控制层高。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属于特殊工艺流程需要的工业建筑层高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六、鉴于项目引用存在不确定性,允许二类工业用地用于一类工业项目,项目引用时再根据具体类别按《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控制调整。

七、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漳浦县大南坂工业园M2-27、M2-2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图则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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