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全市道路货物运输运力总规模比“十二五”期末明显提高。但据有关部门统计,近3年来全市道路货物运输量在全省所占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且在2018年首次出现同比负增长。全市道路货物运输量变化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市现代交通物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恶性竞争严重、外地籍货车市场份额较大、整体运输效率低下、政策促进作用不够、缺乏集聚效应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等方面。在此背景下,进一步促进现代交通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其在活跃商品流通、扩大社会就业和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大抓工业、抓大工业”重大部署,根据市主要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单位经过反复研究和协商,提出了促进全市现代交通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好十条措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成调研组,先后与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多次沟通,对我市现代交通物流业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提出具体举措。
1.启动研究。年初,在充分研究吸收省政府、省直相关部门、福州、厦门、南平以及省外有关地市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启动十条措施的起草工作。
2.形成初稿。2月初完成十条措施的初稿;2月19日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专题研究讨论,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和深化研究的意见;4月10日完成修改稿;4月11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再次召开专题讨论会,进行局部修改。
3.形成终稿。4月12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下发给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部分交通物流企业等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部分交通物流企业等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24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5月30日,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主要围绕优化项目用地政策、强化企业降本增效、推进交通物流产业集聚发展、改善交通物流通行管理、大力发展智慧物流等方面对现代交通物流业进行鼓励和支持。主要由以下五个方面十条措施组成:
(一)优化项目用地政策方面。第一、二条从项目用地保障、享受土地政策和实施“零增地”改造升级等方面制定细化政策措施。
(二)强化企业降本增效方面。第三条至第七条围绕交通物流园区投资补助、运输工具购置和回迁扶持、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等方面制定细化政策措施。
(三)推进交通物流产业集聚发展。第八条从在我市新落户的交通物流企业总部和一般交通物流企业经营贡献奖励方面制定细化政策措施,促进交通物流产业在我市集聚发展。
(四)改善交通物流通行管理方面。第九条从为城市配送车辆城区临时停靠和装卸作业提供便利方面制定细化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城市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便利群众生活。
(五)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方面。第十条围绕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交通物流企业加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对具有集聚效应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给予一定奖励。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适用范围:适用于漳州市行政区域
2、实施时间:自2019年6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统计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解读机构: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 读 人:黄梅玲
联系方式:0596-212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