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漳州市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专栏       2019-06-19 11:16    来源:漳州市政府办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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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漳政综〔2018〕38号)出台后,有效助力和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全省首创的“一户一店一码”电商助力扶贫模式入围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福建影响力”优秀案例。在全省考评中,漳浦、云霄电商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获评良好;我市对2个国家级、4个省级示范县创建的督导工作获评良好,并被全省通报表彰。平和县入选阿里巴巴研究院“电子商务促进乡村振兴”全国十佳案例;漳浦、云霄、平和入选阿里巴巴研究院“2017—2018年全国电商示范百佳县”榜单,分别位居第36位、第44位和第74位。

一、修订原因

政策执行中,第一条“创新‘一户一店一码’扶贫模式”条款中电商交易额设置较高,存在“落地难”现象。一是平台运营企业推动贫困户电商交易,100万元的交易额门槛较高。以试点县云霄为例,全县有统计依据的全县贫困户年电商交易额约为46万元,与100万元的交易额门槛相差较大。二是采购贫困户农产品50万元以上的交易金额设置较高。全县有16家企业进行采购,平均采购额2.8万元/家,最高采购额仅为10万元,采购企业均未达到申报条件。

二、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助力革命老区精准扶贫、增强脱贫实效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第一条措施中部分内容修订为:“运营企业推动平台内贫困户年电商交易额超过50万元(原文规定10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5%予以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年电商交易额达到5万元(原文规定50万元)以上的农林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农村电商服务站(转化为小微企业)、企业,按交易额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解读机构:漳州市商务局

解  读 人:黄喆煜

联系电话:0596-2671588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漳州市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漳政办〔2019〕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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